想请教两个问题。1、公司股东个人名义贷款,,贷款进入了公司的公账然后又转到股东个人其他名下的公司。这样贷下来的款我是不是可以计入其他应付款。2、期间支出的利息由股东个人承担,股东每月也都有转钱进来支付利息,到最后我把利息支出和股东每月转进来的款(股东个人转进来支付贷款利息的计入了其他应付款)给平账了。 这样做合理么
娜Na
于2020-03-27 16:14 发布 1422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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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计入其他应付款的应该是需要还的,支出的押金挂其他应收款,转之前的发生的亏损应该有原来的股东承担
2020-03-30 20:36:03
代收代付是的,要是先收款这个做借银行贷其他应付款,支付出去做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
2020-02-14 20:24:33
你好,计入其他应付款。打借条可以,但是最好签合同。
2019-12-25 15: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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