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28 13:13

你好,销售方已经开红字,不需要将原蓝字发票退回,

momo 追问

2020-03-28 13:15

但对方说没有抵扣就要退回去,还说他们开红字要把原蓝字发票附后面才行,而且之前蓝字和重开蓝字金额不一样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28 13:33

你好,实务中如果我们已经做账,可以将复印件交给对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如果是销售方开具信息表,对于已经交付购买方的专票,购买方需要将未用于申报抵扣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给销售方;对于购买方开具信息表的情形,如果购买方已经将专票用于申报抵扣,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如果未用于申报抵扣,但是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也无需退回。
如果对方已经认证抵扣,或者已经入账,无法收回的,提交相应书面说明后就可以不用收回,将开具的红字发票联、抵扣联交给对方入账即可。

momo 追问

2020-03-28 15:18

对方要求必须把原件退回去,留复印件在账里可以吗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28 16:03

你好,如果对方要求必须是原件,我们就留复印件入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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