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3-29 18:26

我国在调制立法权上面,实际上实行的是分享模式,其中在一定程度上调控主题和规制主体都享有立法权。

蒋飞老师 解答

2020-03-29 18:27

你好!

分配
  1.我国在调制立法权方面,实际上实行的是“分享模式”。不仅全国人大享有立法权,而且国务院依法也可以制定行政法规,甚至国务院的某些职能部门都可能在事实上进行相关的立法。
  2.在调制执法权方面,一般由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行使专属的调制权。国务院所属职能部门分成两类:(1)是宏观调控部门;(2)是专业经济管理部门。
  (1)宏观调控部门主要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2)在市场规制方面,目前我国主要由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享有市场规制权,当然,其他部委也可能依法分享一些市场规制权。
  解释:从享有调制权的主体来看,同一主体可能既享有调控权,又享有规制权。如商务部既在外贸政策方面有宏观调控权,又在市场流通秩序、反倾销等方面有市场规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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