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30 15:04

你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经营过程中时常发生的事情。

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未按规定保管发票行为的处罚证明;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应分下列情况处理: 

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公安报失,接受税务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07

你好,现在不是已经取消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11

你好,是的,有的地方已经是取消了、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13

那为什么有的企业不收复印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18

你好,实务中有的企业是比较谨慎的,所以不愿意收复印件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19

因为是去年的又不能作废重开,那这个要怎么处理比较好?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21

你好,跨月不能作废,可以红冲,就是开红字发票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23

你好,开红字发票,然后再重新开是吗? 这样就可以。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24

那之前丢失的那个发票,要去挂失吗?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24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日月 追问

2020-03-30 15:35

好的谢谢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3-30 15:36

不客气的,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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