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江老师

职称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3-30 19:01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发夹 追问

2020-03-30 19:02

还有哪些是免征增值税的?

江老师 解答

2020-03-30 19:09

200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下列8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发夹 追问

2020-03-30 19:10

没有“”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发夹 追问

2020-03-30 19:10

这项没有?

江老师 解答

2020-03-30 19:37

电信业于2014年6月1日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对于境内单位和个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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