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公司新买的车20万。 根据 财税[2018]5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请问还需要留下净残值吗? 会计分录怎么做?
佳泽
于2020-03-31 14:22 发布 7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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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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