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将一批A材料加工成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加工完成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甲企业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80 000元,共支付加工费1 000元,运输加工物资发生的运杂费为2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企业均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3%,乙企业同类消费品价格为90 000元。甲企业已收回该材料,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 A.90 370 B.90 200 C.81 200 D.81 370 参考答案:B 我的答案:C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C?
梦里不知身是客
于2020-03-31 16:20 发布 100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3-31 16:23
你好,加工完成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成本
则该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的入账价值是( )元。=材料成本80000加上加工费1000加上运杂费200加上消费税9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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