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本期销项税额137930元,进项税额80150元,本月发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500元,本月中旬缴纳上月未交增值税60000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本月应纳税额为多少元?要不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和上个月的增值税?
读者
于2020-03-31 22:14 发布 1031次浏览
- 送心意
庄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审计师
2020-03-31 22:17
你好,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137930-80150+6500,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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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肯定是不能填写零申报的。
2021-12-13 14:27:13

这个需要看你做账咋做的,1.一般是当月的,.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这个上期留底借方一般也是可以抵扣,4.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 这个还没有认证的可以后续抵扣的
2020-01-10 10:17:54

你好,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B进项税额转出=137930-80150%2B6500,要扣除转出的进项税额
2020-03-31 22:17:21

您好
请问勾选确认后填附表一了么
2020-01-11 14:26:32

您好,是后者销项发票的增值税减去进项税额
2018-12-02 1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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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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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31 2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