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玲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20-04-13 08:49

你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第四条关于红字发票开具第(一)项规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根据上述规定,纳入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同时上述文件没有规定《信息表》需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的印章,那么需要加盖开具红字信息表的单位印章吗?

没有文件说加盖章什么的,但是如果你是发票接收方,需要销售方根据你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纸质)开具红字发票,那么建议加盖公章或者发票专用章,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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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不需要的
2016-09-07 14:44:14
你好,红字发票信息表是盖发票专用章
2020-06-10 15:31:44
这个没有要求,现在对方系统导出发给你,你导入就可以,没有文件说这个必须盖什么章
2020-04-21 08:10:03
您好,这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现在不用提供纸质的了
2022-06-08 17:28:07
你好 是的 需要给对方到时留底
2019-09-06 11: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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