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有个着急的问题。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汇算清缴。C表,合伙人有两处以上生产经营所得申报的,汇总地收入200万,A企业亏损96万,此人是按200-96万后104万去纳税吗???还是不能减除A企业亏损的96万??谢谢老师
超人
于2020-04-13 22:37 发布 677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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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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