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2020-04-14 09:23

你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被征用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属补偿性质的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淡然 追问

2020-04-14 09:26

土地的补偿款需要缴纳个税吗?不是房屋的

蒋飞老师 解答

2020-04-14 09:29

你好!

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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