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加工的存货,受托方要代缴消费税, 2.收回加工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这种情况下,之前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请问这个是怎么抵扣?
岸上人
于2020-04-14 21:18 发布 999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4 21:21
你好,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支付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将来生产的成品出售时,产生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借贷方相抵后为实际应交的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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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上人 追问
2020-04-14 21:24
立红老师 解答
2020-04-14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