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5 17:09
税务的登记都是有着一定范围内容的,因此会计人员在处理有关税务实操的时候也是需要对这些税务登记的知识点有全面的学习了解,因此小编今天就主要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临时税务登记范围的知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或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符合下列三种类型的临时登记可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 1、从事生产、经营并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者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营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注:经营、业务场所证明文件上所列地址必须与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所需资料包括《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一份、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临时税务登记范围的详细知识内容了,各位会计人员还想学习更多知识点的话,各位会计人员可以咨询小编学习更多实操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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