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我们是合伙企业设立在武汉的分所,然后电子税务局中核算方式显示:非独立核算,那我们经营所得个税还需要申报吗?还是说由总机构汇总申报呢?可以单独申报增值税和附加税吗?
无聊的背包
于2020-04-16 18:43 发布 1571次浏览
- 送心意
赵海龙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6 19:19
可以单独申报增值税和附加税吗?
可以
非独立核算,那我们经营所得个税还需要申报吗?还是说由总机构汇总申报呢?
总机构申报
具体的建议和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有的地方为了保证税收会采取变通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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