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是装饰工程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3月份含税销售额1645632.14元,其中申请税务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569461.1元,增值税47083.84元,已预交,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28240元,增值税847.2元。分包扣除含税金额1200000元后,本期不含税销售额(1645632.14-1200000)/1.03=432652.56元,应纳增值税12979.58元,已预交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47083.84元,申报表上第22栏显示应退税47083.84-12979.58=34104.26元。请问申报表是哪里出了问题?
蒹葭
于2020-04-17 09:16 发布 1766次浏览
- 送心意
朱立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17 09:19
第一行合计 写代开+自开的合计数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填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那栏
2020-10-09 11:08:51
不退的 ,这个减免优惠不包括代开的专票 换言之 专票不享受减免!
2019-01-24 17:34:03
你好,专票不享受减免政策的呢
2019-04-09 15:55:00
你好,对的,填税务机关代开的这一栏。
2018-07-10 05:49:08
你好,是的呢,填在1栏里面的呢
2020-04-15 1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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蒹葭 追问
2020-04-17 09:28
朱立老师 解答
2020-04-1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