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承兑人为A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3月1日,乙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2018年4月25日,丙公司向A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并取得拒绝证明。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拟直接向乙公司进行追索,则其对乙公司的追索权的消灭时间是( )。乙公司追到出票人的哪里了,汇票不是2年吗? A.2018年7月20日 B.2018年7月25日 C.2018年10月25日 D.2018年4月25日
易~~
于2020-04-21 12:36 发布 7084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4-21 12:40
你好,这个题 是选择C,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是从被拒绝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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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是已经承兑了,因为题中说承兑人是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如果没有承兑,甲公司的开户银行应只是付款人
2020-07-16 13:23:54

甲公司
未记载被保证人,未承兑的,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2020-05-01 22:00:26

保证没有记载被保证人的,出票人或承兑人为被保证人。这里经过承兑的汇票 ,是承兑银行为被保证人。
2019-08-10 18:59:43

同学您好!承兑人为甲公司的开户银行A银行
2020-08-03 19:57:35

你好,保证人保证票据持有人丁公司的,
2020-04-28 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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