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注:指一般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这个分录怎么做
静娃
于2020-04-23 14:36 发布 2662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4-23 14:39
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月初抵减、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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