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 其他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有什么区别?
薇
于2020-04-27 07:54 发布 3321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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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0-04-27 10:35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9号 (二)除进口自用设备外,购买的下列货物适用保税政策: 1.从境外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货物; 2.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试点区域除外)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购买并进入试点区域的保税货物; 3.从试点区域内非试点企业购买的保税货物; 4.从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购买的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 (三)销售的下列货物,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1.向境内区外销售的货物; 2.向保税区、不具备退税功能的保税监管场所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 3.向试点区域内其他试点企业销售的货物(未经加工的保税货物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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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 追问
2020-04-27 15:37
朴老师 解答
2020-04-27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