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2019年工资表申报个税时含有员工福利,假设工资为10万,发放的员工福利食品是1万,在申报个税是合并按工资薪金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只能填10万,另一万填写在福利费里,但是会造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期间费用-工资薪金低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综合所得金额,这是正常情况,不会另税务误解为申报错误,请问以上理解是否正确?
迦南之地
于2020-04-29 08:16 发布 92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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