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甲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7500万元,经审核发现,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时支付款项6000万元,并拥有乙公司40%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在股权转让时,该项投资账面记录为“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借方余额6000万元和“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2000万元。请问此股权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调整,调整金额是多少?刚才有个老师回答说不用纳税调整,为什么不用纳税调整,之前的“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借方余额2000万,不有对应的贷方“投资收益”2000万吗,这个投资收益是利润表里面的科目,会计上已经计入到应纳税所得额交过税了吧。
一切随缘
于2020-05-05 13:52 发布 203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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