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次性开票 税前劳务报酬:166666.67 税后劳务报酬:120333.3356 应纳所得税:46333.3344, 应纳所得税为: 166666.67*0.8*0.4-7000=46333.3344元 2、分次开票税前劳务报酬:33333.334 税后劳务报酬:27333.33384 应纳所得税:6000.00016 ,应纳所得税为: 33333.334*0.8*0.3-2000=6000.00元,合计6000.00元*5/月=30000.00元 这是营改增之前的计算方法 现在营改增之后,劳务报
Ee
于2016-05-25 16:04 发布 1019次浏览
- 送心意
张伟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6-05-25 16:14
劳务报酬计算:16.67万/1.03*0.03=4854.37元,教育费附加 4854.37*0.12=582.52 元
差异有这么大吗?
老师这样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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