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与A公司签了房屋租赁合同,今年一月份刚预收一年的房租,还没有开发票,现在他们想开成B公司的发票,我们是不是只要吧原来与A公司签订的合同重新签订成与B公司的签订合同就可以了?原A合同印花税已交,那么改为与B公司签订是否要重新支付印花税?还牵扯其他税务事情吗?
坐看云起
于2020-05-08 10:07 发布 746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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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可以选择按次、月或者季申报。一般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2020-10-09 20:49:19
不是,这个印花税是按税目缴纳,你这个印花税中技术合同 交这个就可以。,
2019-11-14 11:34:05
他们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万分之三
2018-12-03 13:47:25
你好,不可以的
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签订合同次月15日之前申报缴纳印花税
而不是根据开具发票情况缴纳印花税的
2020-05-07 22:17:07
是的 需要变更合同 印花税需要重新缴纳 其他的房产税缴纳不影响
2020-05-08 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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