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微微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10 11:29

您好,比如说,我欠你10块钱,已经有50年了,也就是说这笔钱早就失去了诉讼时效。我可以还你,也可以不还你,这都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我把这10块钱还你了,我不能再用过了诉讼时效为由,要求你把这10块钱还给我。这就是已自愿履行,不得请求返还的意思

阿芳 追问

2020-05-10 11:29

好吧谢谢老师

微微老师 解答

2020-05-10 11:49

不客气,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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