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18 10:04

你好,补(复)评由纳税人主动申请,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6号)文件要求提供纸质《补评申请表》或《复评申请表》,并附情况说明,内容为补(复)评具体理由描述。具体要看你们当地税务局纳税信用等级复评工作的启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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