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新设了一个公司,专门用来垫付诉讼费和公证费的。因为现在这个公司本来是有利润的,但是由于垫付款太多。而且垫付的诉讼费和公证费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在账面处理上,进了成本,老板为了报表好看,利于贷款,把垫付的诉讼费和公证费用新设的公司来专门垫付,这样有问题没啊?那新设的公司钱从哪儿来啊,用何种合理的方式,转进去,用老公司投资新公司吗?
默默的玉米
于2020-05-20 20:22 发布 94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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