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5-25 15:03
两者的概念有很多的相通之处,但“预收账款”的概念并不强调和已成立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如新收入准则第六条所述,“对于不符合本准则第五条规定的合同,当企业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不需要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否则就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对价不能称为合同负债,但仍可作为预收账款。目前与新的收入、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报表项目调整方案可能仍未最终确定。那么预收账款适用的情形不就很少了么,那么一般来说,合同还没签订,客户预付货款的情情况也比较少吧。而且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将预收账款转入合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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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 追问
2020-05-25 15:34
龙枫老师 解答
2020-05-25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