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公司2019年购进小于5000元固定资产,当期已经一次性扣除计入费用,但一直没有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表》,直到本次汇算清缴才想起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扣除纳税调整表》,想请问一下: 1.这会不会被税务处罚? 2.因为之前已经一次性扣除计入费用,本次的汇算填写《固定资产加速扣除纳税调整表》是不是调整额应为“0”? 3.之前的季度《固定资产加速扣除优惠表》用不用去税务局补上?
精明的期待
于2020-05-25 17:07 发布 8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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