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于 2017年 6 月受让一宗土地使用权,依据受让合同支付转让方地价款 8 000 万元,当月办妥土地使用证并支付了相关税费。自 2017 年 7 月起至 2018 年11月末,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使用受让土地的面积开发建造一栋写字楼并全部销售,依据销售合同共计取得销售收入 30 000 万元(不含税),缴纳增值税3000万元,印花税150万元。在开发过程中,根据建筑承包合同房地产开发成本共计 6 200 万元,开发销售期间发生管理费用 700 万元、销售费用220 万元、利息费用220万元(不能够提供金融机构的证明)。 (说明:当地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 3%,假定按照规定准予加计扣除的比例为20%)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地价款和房地产开发成本。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税金 (3)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增值额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4)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写字楼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
王木木
于2020-05-25 19:27 发布 25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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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5-25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