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26 10:46

您好,1、根据财政部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中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免征增值税,仍然按不免增值税进行账务处理,月末确认减免税额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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