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一家在境外注册的高科技企业,在注册时就预留了一定数量的股票计划用于股票期权激励。公司预计2016年在境外上市。目前公司处于发展时期,但面临着现金比较紧张的问题,公司能拿出的现金奖励很少,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危机。在这样的背景下,该公司设计了一套面向公司所有员工实施的股票期权计划。 (1)授予对象:这次股票期权计划首次授权的对象为2013年6月30日前入职满一年的员工。 (2)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为0.01元,被激励员工在行权时只是象征性出资。以后每年授予的价格根据参照每股资产净值确定。 (3)授予数量:拟定股票期权发行最大限额为1 460 500股,首次发行730 250股。期权的授予数额根据公司相关分配方案进行,每年可授予一次。首次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50%;第二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30%;第三年授予数额不高于最大限额的20%。 (4)行权条件:员工获授期权满一年进入行权期,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以后每年最多可行权授予总额的25%。公司在上市前,暂不能变现出售股票,但员工可在公司股票拟上市而未上
我每天都好困
于2020-05-28 16:06 发布 1376次浏览
- 送心意
梓苏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会计师 ,税务师
2020-05-28 17:03
您好
1.激励模式:这是一家典型的高科技企业,公司的成长性较好。最适合高科技企业的股权激励模式就是股票期权。由于该公司是境外注册准备境外上市,没有国内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存在的障碍,因此选择采用股票期权计划是很合适的。
2.激励对象:对高科技企业而言,人才是根本,在其它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企业如果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无法吸引和稳定高素质的人才,也就无法取得竞争优势,实现长期发展的目的。因此该方案以全体员工为激励对象是一个明智之举,它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员工的长远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有助于公司凝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建立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动力。
3.激励作用:该方案的激励作用来自于公司境外上市后的股价升值和行权后在不兑现的情况下持有公司股票享有的所有权利,激励力度比较大,但由于周期较长,对于更需要现金收入的员工来说这种方式就较难起到激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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