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雷蕾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5-30 18:18

您好,
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受托代销商品款”属于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贷方登记收到代销商品的价款,借方登记代销商品售出后按接收价款结转,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售出代销商品的价款。
之所以在计算存货时考虑这个,是为了加强对受托代销商品的管理。这两个一增一减,对存货的实际金额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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