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2020-06-01 14:31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郭老师 解答

2020-06-01 14:31

工资个税的,我这边是核定征收的,也是不扣除。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文件第三条规定: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2020-06-01 14:31:08
你好 可以 可以扣除的
2020-12-18 10:51:40
是的,以前分包支付款收取的发票只要没有抵扣过,可以在自己以后任意月份预交增值税时抵扣。
2019-09-01 15:11:18
可以,因为分包款计入成本核算,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2018-11-27 14:27:58
不需要 增值税回来也是那些 正好预缴的抵扣了
2021-12-25 09:13:22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