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合同,以29000元的价格(不含税)向乙公司出售A和B两种产品。两种产品的生产成本分别为13500元和9000元;单独售价(不含税)依次为18000元和12000元。合同约定, A产品于1月1日交付, B产品于3月1日交付,只有两种产品全部交付后才有权收取29000元合同对价。甲公司按约定依次发货,乙公司收到产品并验收入库,增值税税率13%。 请回答:(1)A和B产品应各自确认收入多少? (2)A和B产品各自应在哪天确认收入? (3)根据此业务编制你认为需要有的会计分录并注明日期。
斯文的鱼
于2020-06-02 10:18 发布 1991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6-02 10:31
1)A和B产品各自确认收入多少?
A=29000*13500/22500=17400
B=29000*9000/2250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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