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前期收到政府补助专项资金1,未走递延收入科目,直接走的专项应付款。现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了所得税汇算,现在账面需要怎样调整呀
周琳
于2020-06-02 13:03 发布 157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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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江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02 13:12
你好,这可以参考如下:甲企业于2011年6月收到政府拨付的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甲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及补偿各项费用支出。企业当月购进一台不需安装设备,价值60万元(不含税价,使用寿命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定无残值),同年10月,支付相关费用15万元。2012年8月,支付相关费用25万元。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11年
1.6月收到政府补助1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0
贷:递延收益 100。
2.6月购进设备
借:固定资产 6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2
贷:银行存款 70.2。
3.10月,支付相关费用15万元
借:管理费用 15
贷:银行存款 15
借:递延收益 15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5。
4.计提7月~12月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6(60÷5×6÷12)
贷:累计折旧 6
借:递延收益 6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6。
2012年
1.8月,支付相关费用25万元
借:管理费用 25
贷:银行存款 25
借:递延收益 25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5。
2.计提1月~12月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 12
贷:累计折旧 12
借:递延收益 12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12。
至于调整,可以采取追溯调整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