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汤贵彬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03 19:00
同学你好,那先要看有没有发工资
相关问题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2020-06-22 11:42:51
第二步,点击扣缴申报客户端“人员信息采集”功能左上方的“报送”按钮;
第三步,报送成功(等待几分钟)后点击“获取反馈”按钮,此时自然人登记信息的“身份验证状态”将发生变化,根据不同验证结果分别显示“验证成功”“验证不通过”“验证中”或“暂不验证”。
2019-06-17 09:32:41
几时发工资,这个现在申报是看几时发工资,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以及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的次月15日内办理扣缴或预扣缴申报。例如,某单位2018年10月12号发放工资,那么单位就应该在11月15号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笔工资对应的个人所得税,填报扣缴申报表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期应为10月份。
2019-07-25 14:29:57
你好可以的
不影响的
2024-05-14 12:52:16
你好
还有工资的吧
有就需要的
不发工资了就改非正常
2021-12-05 1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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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茹 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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