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19年公司符合小微企业,到20年第二季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100万,那我第二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不是就不能按照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申报了?还是可以按照小微企业申报到汇算的时候再清算?
Sandra
于2020-06-08 11:47 发布 852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08 11:55
您好,您第2季度应纳税所得额超100万,具体应纳税所得额是多少呢,有没有超300万呢。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之一是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其他两个条件是从业人数不超300,资产总额不超5000,三个条件都符合就可以按优惠政策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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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ra 追问
2020-06-08 12:06
大海老师 解答
2020-06-08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