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刘之寒老师

职称税务师

2020-06-08 13:37

1、属于兼营。理由:同一纳税人存在两类经营项目,之间无从属关系。
2、应当分别核算,按货物、服务分别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000*9%+400*6%-50=64);否则从高征税。
3、完善财务核算,对不同收入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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