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有共用部分员工的情况,人事他们是用派工单结算的,比如,小李是a公司的员工,被派到b公司工作一天,这天工资按理说由b发,但是为了结算方便,以及合规性,工资由a发。现在a公司(非劳务派遣公司的一般纳税人)需要向b公司收取发给小李的工资,请问怎么进行实务及账务,税务操作?
舒适的月饼
于2020-06-08 22:54 发布 74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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