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2020-06-10 14:34

(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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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双方都按正常的销售处理就可以,你们收到的是库存商品,对方是费用,不涉及资金
2020-11-23 14:44:10
确认税金吧,缴税吧
2017-07-23 10:42:57
你好,账务借:信用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税务,计提不得税前扣除,实际发生才可以
2020-01-01 18:39:45
你好,只能是再开具发票,再确认一次收入的 你去年应当做预收账款处理,现在开具发票才做收入确认
2018-04-08 16:23:02
你好,建议入账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2022-04-07 11: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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