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1,我给黑龙江哈尔滨的,当地养老最近基数是2901.医疗是按照6000多基数缴纳的,请问,我们应发工资是不能超过2901还是不能超过6000多呀,2我单位有个兼职员工,社保在其他地方,工资大约5000元每个月,持续半年吧,他不想去税务局给我们开发票,我们有什么税务风险吗,3.我们给兼职人员发的工资,我们需要给他申报个税吗,?4.我只知道应发工资不能超过社保基数,如果超过就得按实际工资缴纳,但不知道是看养老基数,还是医疗基数,各种补助也和工资一起合并算应发工资吗,
专注的缘分
于2020-06-14 07:42 发布 1667次浏览
- 送心意
UU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14 08:05
您好,1,应发工资超过2901,养老按照实际工资缴纳。2,兼职员工按照劳务报酬计算发放工资,可以不开票(保险营销员佣金需要企业去开票)3,兼职人员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申报4,各项保险最低基数不一样,看工资和各项保险最低基数的关系,超过则按照实际,不超则按照最低基数。应发工资为基本工资和各项补助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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