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红河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为 330 万元,并且本月全部领用用于生产卷烟;(2)发往信德加工厂烟叶一批,委托加工烟丝,该批烟叶的账面成本 35万元,支付不 含税加工费15万元并取得税控专用发票,该烟丝加工厂没有同类烟丝的销售价格;(3)从国外进口万宝牌卷烟 1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 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假定进口卷烟的关税税率为 20%; (4)委托信德加工厂加工的烟丝收回,全部用于加工生产红鹤牌卷烟,出售卷烟40%(5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 80万元;(5)将25大箱红鹤牌卷烟与嘉庆实业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换取原材料,该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价款40 万元,增值税 6.8万元,双方均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鹤牌卷烟的最高售价为85元/条)(6)销售紫荆牌卷烟给各商场 120 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360 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了各商场 2%的现金折扣 2(7)没收逾期紫荆牌卷烟包装物的押金123400 元;
义气的帅哥
于2020-06-15 21:04 发布 376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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