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2019年1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价款为5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5000元,装修费用每月末按完工进度支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完成该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100000元(假定均为装修人员薪酬),估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300000元。乙公司按完工进度支付价款及相应的增值税款。假定该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全部由其自行完成;该装修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甲公司按照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彩色的流沙
于2020-06-16 11:37 发布 4875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16 11:54
你好
1
借,合同履约 成本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00
2
借,银行存款136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5000
贷,应交税费——应增销11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000
贷,合同履约 成本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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