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司本身是承租方了,但是出租方有一个电表是包括我方和另一家公司的基站房,因此出现我司需要代收代付电费,出租方会给我司开发票,但是基站房公司不需要我司开发票,收据就可以。如何做帐财税比较合理呢?
vivi_可
于2020-06-16 18:40 发布 798次浏览
- 送心意
羽飞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6-16 20:07
你好,这类情况,实务中还是普遍,做好分割单即可还有就是保留好相关代收代付的依据,例如合同,收付款凭证等。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vivi_可 追问
2020-06-16 20:19
羽飞老师 解答
2020-06-16 20:35
vivi_可 追问
2020-06-16 20:50
羽飞老师 解答
2020-06-16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