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由于疫情原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降到了1%。在3月份开具发票的时候,征收率为1%,但是纳税申报的时候税率按照3%来申报的(申报表上显示的免税税率是按照3%来计算的)遇到这样的税收差,账上应交增值税是借方,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做分录呢?以前在缴纳增值税的时候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现在增值税由于税收减免,账上的数据和申报表的数据就不匹配。账上显示应交增值税存在借方余额,实际上又不,这样的问题怎么处理嗯?
苑尔
于2020-06-17 10:58 发布 249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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