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之后,年度纳税申报表上第33行:本年应补(退)所得税额-592.8,是不是代表企业多缴税款?是不是会计上要做一笔会计处理?然后我要怎么做?
静心
于2016-06-17 15:39 发布 192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6-17 15:41
您好!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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