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设立的合伙企业中,两人的合伙人权益余额分别为8 0000元和4 0000元,合伙协议规定的损益分配比例为6:4。现有新合伙人丙向企业投入60000元货币资金入伙,取得新合伙企业合伙权益的25%。入伙时,原合伙企业的存货、房屋、和设备重估增值分别为4000元、10000元和4000元;负债没有重估增值。分别用红利法和商誉法编制以上交易和事件的会计分录。
白&夜
于2020-06-24 09:12 发布 154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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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24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