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乡政府,上级政府应给600万的地上物补偿款,实际只拨付了500万,我要将500万转拨给企业。而企业通过财局代开的收据却是600万的收据。这样开收据允许吗?我能下账吗?我如何记账呢?
可乐钰
于2020-06-24 14:36 发布 85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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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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