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公司购办公用品一批及食堂调料,实际支出总金额是1252.57元(已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也是1252.57元),但实际能够抵扣的价税合计金额是1007.88元,请问如何做进项税额转出?
欣
于2020-06-28 10:46 发布 684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6-28 10:51
这个是开一起吗,?不得抵扣,那这个1007.88/1252.57=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总的进项税额 那这个可以算出来可以抵减,总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就是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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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ze老师 解答
2020-06-28 10:52
欣 追问
2020-06-28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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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8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