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与广州万宝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分别租用位于北京路100平方米和中山路80平方米的门面作为公司销售专用卖店,协议约定,租赁期5年,租金按每平方米100元计算,北京路门面压金2000.00,中山路门面压金16000.00元11月支付半月租金和压金,从2018年12月开始,每月1日支付当月租金。人事行政部陈剑锋申请支付压金36000.00元11月北京路门面租金4545.45元,11月中山路门面租金3636.36元,增值税额818.19元,共计45000元,经审批后,出纳签发银行转账支付付款。会计分录
楚儿
于2020-06-28 14:00 发布 125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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