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高档化妆品。2019 年的生 产经营情况如下: (1)6 月初以赊销方式批发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 360000 元,合 同约定本月底收回全部货款,月底实际收到不含税价款 300000 元;以分期收 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 240000 元,合同约定本月收回 50% 货款,余款下月收回,本期实际收到不含税价款 100000 元;月底以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 35000 元,已在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款项尚未收到。上述货物均已发出。 (2)7 月初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不含税价款 1200000 元, 因购货方购买数量较大,给予其 9 折价格优惠;又因对方一次性付清货款,给 予其价格优惠降至 8 折,折扣额与销售额开具在同一张专用发票上,实际收到 不含税价款 960000 元。 要求:(1)计算该厂 6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2)计算该厂 7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要求税额计算到元) 【请写好计算过程,谢谢!】
坦率的汉堡
于2020-06-30 16:12 发布 24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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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暖老师 解答
2020-06-30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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